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熔石英玻璃尾气处理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60-2462JG05290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熔石英玻璃尾气处理装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自 20 台合成石英沉积炉罩尾气出口总管起始至废气高空排放烟囱前所涉及范围
内的各类风管、袋式除尘器、吸收塔、玻璃钢风机、耐酸碱水泵、支架检修平台、电气和仪
表控制工程、管线与安装工程等的制作及施工安装工程,中标方就招标方的尾气处理装置需
出具详细施工图。本装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整个设备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包
含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熔石英玻璃尾气处理装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熔石英玻璃尾气处理装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相应的资质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近 2 年(2021-2022,成立时间不足 2 年的,按实际年度算)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须能显示第三方审计机构
的名称或签章)或开标前 3 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3)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须具有至少 2 个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页、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
(4)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和无
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败诉和仲裁情况发生的承诺函(格式附后);
3.5 其他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0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06 月 07 日,每日上
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4.2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
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中和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并将汇款底单传
真至 010-82804511 或将底单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zhzb@vip.sina.com,同时注明
所购买招标项目及分包编号、货物名称、购买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我公司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招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户名: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 955088004345060019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7 号新时代大厦 2 层 202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7 号新时代大厦 2 层 202 会议室
七、其他
1、设备名称及数量:熔石英玻璃尾气处理装置:1 台/套。详细技术指标详见第五章《供
货要求》。
2、交货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华阳路 59 号。
3、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设备制作,12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投入
使用的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1 号
联 系 人:王辰,常素娟
电 话:134263122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花园路 7 号新时代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鲁泥藕,曹晓健,徐晗
电 话: 82804589、15614097878
电子邮件: zhzb@vip.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