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洋湖镇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门市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

广洋湖镇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门市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Q********

根据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广洋湖镇农业农村局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广洋湖镇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门市经营权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

二、项目介绍:广洋湖镇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门市经营权项目,位于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院内,门房朝东,共一间,建筑面积40平方米。该项目承包期限为3年(从2024年6月11日—2027年6月10日)。用途:门市租赁。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缴第一年和最后一年共两年租金,其余1年承包金在当年的5月31日前交清,否则视为毁约。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方式,底价为*****元/年,竞价交易幅度为100元或100元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

其他说明:

1、乙方自行负责房屋的装潢,其产生的装潢费用自理。在装潢时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墙,如擅自改变结构,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租赁期间,水、电费自行缴纳。乙方生产经营所需的证照自行办理,门前广告牌设置必须符合集镇规划。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概与甲方无关。

3、租赁期间,该房屋由乙方使用、收益,但不得中途自行转包、转租等。

4、租赁期满乙方主动将装修时动产部分拿走(如空调、桌椅、电视机等),不动产部分则无偿保留给甲方。

5、如乙方用于农资经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无条件服从甲方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等;如乙方用于餐饮经营的,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并因油烟、噪音等引起的相关矛盾乙方自行处理。

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2024年6月6日上午11:00前在广洋湖镇农业农村局报名(新农贸市场三楼,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材料费200元,保证金为*****元。

注: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必须在网上先注册成会员,请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交易中心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注册会员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手机下载《江苏农村产权》APP,点击注册、登录、报名,报名成功后请主动联系工作人员给与审核。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7日上午8:30在广洋湖镇农村产权交易大厅(镇农商银行后面原农服中心院内),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经举报或查实有串标、诈标、飞标等违反规范招标等行为的。

5、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中标人。各报名人需正向递增报价。

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⑴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1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⑵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⑶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⑷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⑸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⑹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最高出价者直接获得成交资格;如最终有两家及以上出价相同,则系统自动转入抽签环节,系统将从所有最高报价者中随机抽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人,默认第一成交人成交。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费及保证金通过POS机刷卡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江苏银行虚拟账户内,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项目报名费或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将保证金及时转到指定账户的,责任自负。

3、报名者按公告规定时间登录网上交易大厅参加交易,如因个人原因错过交易时间,责任自负。

4、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如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5、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6、意向受让方确认后,所交保证金抵充部分合同款,未确认方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7、确认方必须在出让放指定时间内将第一笔合同尾款交至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8、第一笔合同尾款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城郊支行;账号:321*****210*****069578。

9、免责条款:意向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出让方提供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鉴证费由确认方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总额的0.5%。

11、标段详情解释权归 广洋湖镇农业农村局。

12、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报名联系人:镇农交站 张盛瑞:159*****351

现场勘查联系人 崔家俊:139*****628


广洋湖镇农业农村局

2024年05月31日

标签: 技术推广服务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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