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用耗材药品招标采购服务支持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医用耗材药品招标采购服务支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医用耗材(药品)招标采购服务支持项目 JSZC-******-SJGC-G2024-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80号大数据5号楼M层B109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JGC-G2024-0011
项目名称:南京医用耗材(药品)招标采购服务支持项目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00万元/年,报价按照年度进行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保障南京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工作更加高效开展,进行招采基础数据服务及招采项目服务支持的项目采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80号大数据5号楼M层B109
方式:本项目纸质版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0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iangsusjgc@163.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寄地址,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把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通过后,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jiangsusjgc@163.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售价:100.00元
2024-06-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80号大数据5号楼M层B109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对信用承诺书有份数要求和封装要求的,各代理机构可自行补充)。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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