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2024年高新区及周边违法建设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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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2024年高新区及周边违法建设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高新区及周边违法建设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020**********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高新区及周边违法建设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50 元,其中:第 一 包 *******.5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50 元,其中:第 一 包 *******.50 元。

采购需求:2024年高新区及周边违法建设整治项目,包括拆除水泥混凝土违章建筑(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拆除其他简易违章建筑(钢结构、木结构、彩钢板房、阳光房、围墙、花坛、挡车柱、线杆、室外地面、室外台阶、室外楼梯等及其他违章建筑)等内容。具体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12 09:30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06-12 09:30

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第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_3_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2.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新业路69号

联系方式: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青岛勤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193号

联系方式:0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孙珊珊

联系方式:0532-********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青岛勤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31 15:45




投标人询问 提出询问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区 违法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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