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关于

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持续推动采购工作管理、采购流程规范化提质增效,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中心实际,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现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根据我中心项目需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3.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代理机构;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比选;

7.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组成的联合体;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简介、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登记的网站登录截图;

(3)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查询的申请人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含当天),且能够显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行政处罚);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截图,需包含信息概览、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信息项,且能够显示未被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

(5)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需提供证明资料;

(6)近三年同类项目经验、业绩、服务方案、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等相关材料;

2.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接收截止日期前提交扫描件电子版(一式一份)发送至邮箱doudou******@126.com,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1正2副)邮寄至通信地址;

3.接收材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3日17:00

四、选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可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我中心将结合申报单位业绩及经验能力、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服务。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双楼村甲一号丰台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队(110房间)

邮政编码:******

联系人:谢荣田

联系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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