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60*****4901
大连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大连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勘察二、建设单位:大连东达水务有限公司三、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大连市振连路东侧,中华路北侧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2.16公顷。3、勘察周期:30个日历日。四、招标内容:大连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勘察及施工期间技术咨询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总投资额约4954万元。六、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七、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八、报名要求:使用CA锁网上报名。注意:(1)投标企业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办理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诚信办(1369室)。(2)开标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办理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1369室)。(3)开标时投标企业需在《大连市筑信网》IC卡刷卡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4)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保证金0.2万元,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投标保证金(如以支票形式递交,请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两天递交),投标保证金交至: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帐号:****************035”(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汇款必须标注项目编号);开标前由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九、报名时间: 2016年07月01日至2016年07月07日16:30时十、报名网址: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十一、招标人:大连东达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旭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丹、梁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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