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垦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三和家园B、D区住宅楼房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关于农垦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三和家园B、D区住宅楼房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为推进呼伦贝尔农垦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职工住宅楼区楼房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业务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呼伦贝尔农垦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规划新区三和家园B区、D区住宅楼房开展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业务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和家园B区、D区住宅楼房于2014年开始筹备建设, 2017年入住。B区建有楼房10栋(7#楼房为公共租赁住房,面积2443.44平方米),合计建筑测绘面积*****.53平方米;D区楼房8栋(5#-8#楼房为公共租赁住房,面积9540.80平方米),合计建筑测绘面积*****.20平方米。B区、D区18栋楼房总建筑测绘面积为*****.73平方米。
二、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完成B、D区住宅楼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作,要求鉴定机构出具可操作性报告书。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须履行在业务实施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服务期限: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三)控制价:楼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服务费控制价为******.00元。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营业范围和资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六)近3年内,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七)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参与进行相关房屋质量检测鉴定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控制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限价。
五、报名时间
接受公告内容,有意愿参与比选的检测鉴定机构请与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电话联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日17:00时。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并发布邀请函。
六、比选方式
(一)比选按照《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开展工作。
(二)参会评审机构需提供2套相关比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评审采取现场评选打分,比选评分后,得分最高的比选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评审机构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广信 联系电话:138*****995
八、其他应告知内容
(一)比选会议定于2024年6月3日上午10:00在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形式及时间等相关内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通过比选会议完成评审相关工作后,所中选质量检测鉴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程序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呼伦贝尔农垦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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