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仓储配送服务
第二次邀请招标采购公告
(2024-CDCGJD-F2014)
我部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一、项目名称: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仓储配送服务第二次邀请招标
- 二、项目编号:2024-CDCGJD-F2014
- 三、项目概况、预算及交货地点
本次所招标的“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仓储配送服务”,是指为成都某部提供符合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物资储存保管的仓储库房及向四川、西藏、部分全国其它区域提供年度“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物资”的点对点运输配送服务。具体预估配送数量(只做参考)如下:
配送收货地点(省) | 物资年配送量 |
件数 |
四川 | 5万 |
西藏 | 1万 |
全国其它区域 | 不等 |
说明 | - “普通药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运输配送量中冷链运输比例大约占0.1%。普通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件重≤20Kg,冷链药品件重≤5Kg。
- 普通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中含医用低值耗材(医用低值耗材占普通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的比率:西藏地区约10%,四川省约40%,省外约10%)。
- 发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 到货地点:
- 西藏区域:涉及西藏自治区(含林芝市、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阿里地区等地);
- 四川成都区域:涉及四川省成都市的主城区、崇州、金堂、邛崃、新津、双流、大邑等地;
- 四川甘阿凉区域:涉及四川省的甘孜、阿坝、西昌等地;
- 四川省内其他区域:涉及四川省的巴中、达州、德阳、峨眉、广安、广元、夹江、乐山、眉山、绵阳、南充、内江、攀枝花、遂宁、雅安、宜宾、资阳、自贡等地;
- 全国其他区域:根据任务需要,偶有涉及。
- 本表提供的配送件数、重量为根据以往经验所提供的预估量,仅供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参考,不作为约定运量。若实际运量与本表有差异,以实际运量为准核算服务费用,投标人须无条件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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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或承诺函)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6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或承诺函]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且截图中没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处罚、经营异常、黑名单记录,以及“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药品运输重大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 6.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服务资质及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服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药品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名单截图和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服务资质证书)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3年,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 (四)投标人具有医药运输车,并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医药冷藏车≥2辆。其中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读取和打印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且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能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记录的监测数据。(至少各提供一份如下资料:1.医药运输车、医药冷藏车的相关备案资料,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箱式货车,提供车辆的年检证明、车辆行驶证、车辆的保险。2.运输人员有效的相关备案资料,即驾驶员的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身份证。3.医药冷藏车及其保温箱的验证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发售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4日(上午10:30~11:00,下午16: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 (二)发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1套。
- 1.加盖投标人印章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 2.“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 3.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详见附件7);
-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8)。
- (一)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二)投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 (三)递交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二)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联系人:张助理/彭助理
联系电话:02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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