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云网融合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云网融合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云网融合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云网融合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dxzb-06-2024-A0897)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2服务地点:重庆市。
2.3本项目标段/份额划分情况:划分四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投标人可以兼投四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标段一和标段二的其中一个标段,及标段三和标段四的其中一个标段。
2.4工作内容:
标段一:
服务包括全市的云网融合类(核心网、新型城域网、云资源池、二干光缆、二干波分、乡镇波分、政企OTN、非平台类DICT、云网安全)的设计和可研服务。
(1)核心网设计服务范围包含2/3/4/5G核心网及承载资源、IMS、VoLTE业务IMS接入、综合关口局、信令网以及核心网专业相关网管系统、配套系统等新增和扩容工程。
(2)新型城域网设计服务范围为全市新型城域网核心、汇聚、vBRAS、承载资源及设备,包含各级SPINE、LEAF、S-SPINE、A-LEAF、B-LEAF、DC-LEAF以及配套承载资源、系统新增和扩容工程。
(3)云资源池设计服务范围包含重庆公司天翼网络云(CT云)建设项目,包括一池多平台,安全能力池CT云,四级AI算力池,一池一平台(含5GC CT云、新型城域网CT云等未完全解耦的专业类CT云、专属云项目),边缘云网等各类集中、边缘CT云新建及扩容工程。
(4)传输设计服务范围包含重庆公司二干光缆、二干波分、乡镇波分、政企OTN接入层、汇聚层、核心层各类传输系统及配套网管等系统的新建及扩容工程。
(5)非平台类DICT设计服务范围包含重庆公司各类非平台类DICT项目的设计,涵盖各类云、网、安全、传输等项目,及配套相关能力新建及扩容工程。
(6)云网安全设计服务范围包含重庆公司本地云网安全各专业建设项目,涵盖合规类、融合类、安全中台、网信数安各类基础安全能力、安全新技术业务及相关投资、自研系统的新建及扩容项目。
标段二:
服务包括全市的云网融合类(数据网核心、IDC网络、传统城域网、IPRAN/STN、DCI-BOX)设计和可研服务。
(1)数据网设计服务范围为全市IP城域网核心路由器,传统数据网、MSE、HJSW、IDC网络等新增和扩容工程。
(2)传输网设计服务范围为重庆电信DCI-BOX、STN/IPRAN B设备及以上等的新增和扩容工程。
标段三:
服务包括云网运营数字化平台及应用系统、业务平台、DICT(平台)等相关工程的设计和可研服务(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标段三、标段四项目清单)。
(1)云网运营数字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工程服务范围包括:
1)业务中台:运营域、管理支撑域、基础能力域等各能力中心新建和扩容项目。
2)数据中台:基础设施、基础数据、数据开放、数据应用等能力新建和扩容项目。
3)原子能力平台及技术底座(EOP、双活等)新建和扩容项目。
4)内部数字化应用:在线业务数字化应用、云网运营类应用、管理类应用、线上营销类应用、大数据和AI应用等新建和扩容项目。
(2)业务平台设计服务范围包括:管理类平台、能力类平台、应用类平台和网管系统等新建和扩容项目。
(3)DICT(平台)类设计服务范围包括:AIOT、视觉智联、物联网PAAS平台及外部数字化平台等新建和扩容项目。
标段四:
服务包括云网运营数字化平台及应用系统相关工程的设计和可研服务(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标段三、标段四项目清单)。
(1)云网运营数字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工程服务范围
1)业务中台:营销域和计费域各能力中心新建和扩容项目。
2)数据中台:基础设施、基础数据、数据开放、数据应用等能力新建和扩容项目。
3)技术底座:智能运维等系统扩容项目。
4)内部数字化应用:营销服务类应用、计费类应用等新建和扩容项目。
2.5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费预估含税金额为2835万元,其中标段一含税金额为1616万元,标段二含税金额为368万元;标段三含税金额为567万元,标段四含税金额为284万元,各标段对应的具体金额及专业划分见下表:
标段 | 标段划分 | 标段金额(万元)(含税) |
标段一 | 核心网、新型城域网、云网安全、云资源池、二干光缆、二干波分、乡镇波分、政企OTN、非平台类DICT | 1616 |
标段二 | 数据网核心、IDC网络、传统城域网、IPRAN/STN、DCI-BOX | 368 |
标段三 | 业务平台、DICT(平台)、云网运营数字化平台及应用系统(运营类、管理支撑类、基础能力类) | 567 |
标段四 | 云网运营数字化平台及应用系统(营销类、计费类) | 284 |
备注:(1)本项目各标段实施地域为全重庆市范围。
(2)标段三、标段四项目划分情况见附件。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6合同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云网融合工程设计]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云网融合工程设计]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云网融合工程设计]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云网融合工程设计]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2.7设计工期的时限要求:本次为框架合同,具体各项目设计文本提交时间为委托下达之日起计算。
项目名称 | 可研编制时间(委托下单之日起) | 一阶段设计编制时间(设备小签后) |
XX项目 | 10天 | 10天 |
(1)设计时限指设计单位承接项目设计后,进行人员组织、现场勘察、方案制定、设计文件编制、审核以及根据招标人审核意见进行修正的工作周期,是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
(2)设计时限计算方法:T=A+B
A:委托发出之日起,至设计文件提交招标人之日止
B: 组织设计会审之日起,至修正设计提交招标人会审通过之日止
(3)设计时限计算单位为日历日。
(4)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时限内完成设计工作。
(5)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招标人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1)在招标人委托任务下达后,若设计单位不能满足设计(可研)时限要求时,应在2个日历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将视为接受。
2)投标人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招标人可另行选择设计单位。
2.8 设计服务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参照通信行业验收规范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
2.9 产品名称:设计。
2.10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的最高限价折扣系数详见下表。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一:
专业 | 设计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 可研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
核心网 | 55% | 90% |
二干光缆 | 58% | |
其他专业 | 65% |
标段二:
专业 | 设计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 可研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
所有专业 | 65% | 90% |
标段三、标段四:
专业 | 设计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 可研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
所有专业 | 48% | 93% |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标段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1.1.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传输网、数据网、核心网、云和安全、综合通信服务的咨询或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之一认定(同时提供以第(2)种方式为准):
(1)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能体现工程结算金额的证明材料(须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设计单位三方盖章),业绩金额以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中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1.5 本标段要求常驻设计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提供1名总设计负责人,所有人员不得使用合作或挂靠人员,各标段人员不得复用,如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2月1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3.1.1.6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3.1.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8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标段二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2.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1.2.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数据网、传输网的咨询或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1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之一认定(同时提供以第(2)种方式为准):
(1)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能体现工程结算金额的证明材料(须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设计单位三方盖章),业绩金额以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中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2.5 本标段要求常驻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提供1名总设计负责人,所有人员不得使用合作或挂靠人员,各标段人员不得复用,如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2月1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3.1.2.6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3.1.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8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标段三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数字化平台及应用系统、业务平台、DICT(平台)咨询或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7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之一认定(同时提供以第(2)种方式为准):
(1)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能体现工程结算金额的证明材料(须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设计单位三方盖章),业绩金额以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中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3.5 本标段要求常驻设计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提供1名总设计负责人,所有人员不得使用合作或挂靠人员,各标段人员不得复用,如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2月1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3.1.3.6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3.1.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8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标段四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4.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1.4.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数字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咨询或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85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之一认定(同时提供以第(2)种方式为准):
(1)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能体现工程结算金额的证明材料(须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设计单位三方盖章),业绩金额以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结算表等中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4.5 本标段要求常驻设计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提供1名总设计负责人,所有人员不得使用合作或挂靠人员,各标段人员不得复用,如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2月1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3.1.4.6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3.1.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8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25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25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 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人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1日17时00分至2024年6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线上获取。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3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09时0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3本项目不再组织现场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远程开标。
(1)本次开标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各潜在投标人事先登记的电子邮箱中发布会议号,潜在投标人自行按照会议号登录视频会议。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3-********
电子邮件:liyi.cq@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邮 编:******
联 系 人:程赞霖、惠清、高弋然、蔡佳
电 话:181*****133、023-********
电子邮件:chengzl.cq@chinaccs.cn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程赞霖
电子邮件:chengzl.cq@chinaccs.cn
电 话:181*****133
银行帐户: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说明:
1、本账号为招标代理公司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投标人高度重视。
2、与本项目相关的投标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投标人公司全称”,以便核实。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附件:标段三、标段四项目清单
标段 | 项目专业 | 项目名称 |
标段三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重要系统应用双活建设项目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传输网智慧化综合运营开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云网运营保障基础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5G定制专网端到端运营保障能力开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云网运营日常事件自动处理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综合维护化应用开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公司新一代云网运营系统采集和控制中心开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公司新一代云网运营系统数据共享平台开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云网运营能力提升智慧营维研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云网运营能力提升编排中心研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云网运营能力提升调度中心研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云网运营能力提升采控插件研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公司运营域综合网络分析应用开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资源中心能力提升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政企客户感知保障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装维服务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运营域 | 重庆分公司无线网络能力调度子系统(应用)开发项目 | |
IT-管理支撑域 | 重庆分公司管理支撑能力研发项目 | |
IT-管理支撑域 | 重庆分公司倒三角支撑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管理支撑域 | 重庆分公司能耗管理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管理支撑域 | 重庆分公司EIP系统能力开发项目 | |
IT-管理支撑域 | 重庆分公司M8智慧财务运营支撑平台开发项目 | |
IT-管理支撑域 | 重庆分公司人员主数据平台开发项目 | |
IT-管理支撑域 | 重庆分公司工作助手能力提升研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智慧机房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投资建设系统研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无线运营研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内控前置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收入保障系统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营收稽核系统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智慧风控系统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基础数据质量提升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公司大数据平台运营能力提升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AI通用平台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公司业务治理数字化能力研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大数据汇聚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基础数据处理能力提升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基于数字化综合网格的营销沙盘应用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应用能力提升之5G运营监控及渠道沙盘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政企经营数字化能力提升研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数据应用能力提升之客户服务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智慧审计数据集市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应用能力提升之决策支持(效能管理能力)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服务质量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号客服知识图谱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大数据和AI能力开放门户研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分公司数据开放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公司数据资产管理系统优化扩容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公司人员主数据系统优化扩容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公司统一应用网关优化扩容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公司统一通信反诈系统优化扩容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公司数据安全监控管理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公司数据安全原子能力层之操作日志审计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公司数据安全原子能力层之数据安全网关开发项目 | |
大数据 | 重庆公司统一文档中心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云资源池建设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固网AAA系统建设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高校宽带认证平台建设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统一centrex平台建设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自研视频彩铃平台建设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短信平台建设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垃圾短信平台建设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融合短信平台建设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IPTV业务运营平台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IPTV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CDN系统建设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智能通信云平台建设工程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ITMS平台建设工程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机顶盒管理平台建设工程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信令监测系统扩容项目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AIOT平台建设工程 | |
业务平台 | 重庆公司天翼视联平台建设工程 | |
业务平台 | 业务平台项目 | |
标段四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业务规则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营业效能提升二期开发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营销域基础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计费域能力中心优化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计费域场景应用开发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政企营销销售服务一体化能力提升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政企DICT数字化运营能力提升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政企客户经理工作台MO融合能力提升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权益网关开发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在线营销服务运营平台开发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线上制空计划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5G消息营业厅开发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爱营销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重庆分公司社交工具(公众号和企业微信)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基础支撑域 | 重庆分公司区块链应用能力提升项目 | |
IT-基础支撑域 | 重庆分公司IT基础设施自动化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 |
IT-基础支撑域 | 重庆分公司智能运维能力提升开发项目 | |
IT-营销计费域 | 云网运营数字化平台营销计费域项目 | |
IT-架构域 | IT基础支撑项目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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