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镇2023年水稻生态补偿项目采购公告
阳江镇2023年水稻生态补偿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江镇2023年水稻生态补偿项目 | ||
品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高淳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 16: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淳南路100号1-6五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室1 | ||
预算金额 | ¥1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成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069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永和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84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淳南路100号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成杰 |
项目概况 阳江镇2023年水稻生态补偿项目 JSZC-******-GCHH-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淳南路100号1-6五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GCHH-C2024-0001
项目名称:阳江镇2023年水稻生态补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4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阳江镇2023年水稻生态补偿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时间:
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淳南路100号1-6五楼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淳南路100号1-6五楼
五、开启时间: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南路100号5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可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规定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159*****069
标签: 水稻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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