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总医院离线存储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化县总医院离线存储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化县总医院离线存储系统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存储设备/其他存储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宁化县总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宁化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 16:2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财富花园9栋108号二层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财富花园9栋108号二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永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400 | ||
采购单位 | 宁化县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化客家大道1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138*****5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明市三元区新二路梅岭新村31幢(邮政办公大楼)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马永煊 联系方式:189*****400 |
项目概况
宁化县总医院离线存储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邮政办公大楼1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2024-073
项目名称:宁化县总医院离线存储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备份服务器 | 1项 | 4000 | |
1-2 | 备份软件 | 1套 | |||
1-3 | 磁带库(核心产品) | 1台 | |||
1-4 | 运维服务 | 1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 8%;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3%)】,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2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4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5%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招标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4.2特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便现场核查。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邮政办公大楼12层))
方式:到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邮政办公大楼12层))通过现场或微信(189*****400)购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财富花园9栋108号二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财富花园9栋108号二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化县总医院
地址:福建省宁化客家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138*****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新二路梅岭新村31幢(邮政办公大楼)12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马永煊 联系方式:189*****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永煊
电 话: 189*****400
标签: 离线存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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