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机关大楼“双回路”电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机关大楼“双回路”电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机关大楼“双回路”电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17:03:23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公开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机关大楼“双回路”电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机关大楼“双回路”电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YZX-ZB-XJ-2024-*****)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机关大楼”双回路“电力系统】,采购估算金额为【46万元】,项目工期60日历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投标人须提供以上3项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2.2.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4.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2.4.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函);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备1项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2.4.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如2023年度已出具可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如提供虚假信息该中标无效)。
2.4.5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通过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请在2024年6月1日0:00后付款)。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邮箱主题名:【XX单位】+【报名】+【项目简称】
[1]报名信息统计表(可编辑版本)
[2]关联企业情况表盖章扫描件(可电子章用印)
[3]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可电子章用印)
[4]标书费缴纳凭证。
附件[1]、[2]需通过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Sx85k8hj 】自助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通过邮箱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88号六楼608室(中医院旁人行天桥处通过营业厅上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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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区黄河路88号建行5楼508
项目负责人:张霞176*****070,JYZXxinjiang@163.com。
投诉联系人:肖老师,0991-*******
开户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
行 号:105*****0212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05 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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