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西山水厂二期工程配电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厦门市西山水厂二期工程配电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厦门市西山水厂二期工程配电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市西山水厂二期工程配电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厦门市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厦门市西山水厂二期工程配电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厦门市西山水厂二期工程配电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 2.2合同估算价:约183万元。 2.3供货地点:厦门市西山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现场。 2.4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个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并指导设备安装工作。 2.5招标范围:厦门市西山水厂二期工程配电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详细说明见图纸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应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高压变频装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代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投标人资格要求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条款中提到的“一个制造商”仅针对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高压变频装置)的制造商。 投标人自20191月1日起(含本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含本日)完成与本次投标同一品牌的高压变频装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须提供A.供货合同和B.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用户使用证明盖章单位允许与合同签订单位不同,但应提供资料证明盖章单位为项目使用管理单位,且工程项目应与合同中一致)。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为高压变频装置,需另行提供图纸或其他资料予以证明。 ⑤投标人以往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如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条款执行等情况),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函(但与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招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证据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6楼1606)联系方式:0592-*******】,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百城e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xmbcec.com/)、厦门市政水务网(www.xiamenwater.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邮编:****** 联系人:涂工 电话:0592-*******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标签: 二期工程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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