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镇银龙村银龙院子餐厅主体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黄花镇银龙村银龙院子餐厅主体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理的黄花镇银龙村银龙院子餐厅主体改建项目,依据《黄花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招标人为黄花镇人民政府,欢迎有意者到我中心咨询报名。项目情况和报告要求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黄花镇银龙村银龙院子餐厅主体改建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银龙村黄狮渡原牛场内,约710平方米的危旧墙体屋面等结构拆除,钢结构建筑主体、屋面、墙体改建,钢结构玻璃雨棚搭建,建筑主体内地坪硬化等。
项目要求:项目需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竣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工程招标总价:59.9万元。
报名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
2、本工程拟任建造师及工程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前需由投标单位即公司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至长沙县黄花镇银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上。
5.1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银龙院子餐厅主体改建项目(可简写)”,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间提交或未注明项目编号,且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查实或无法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保证金以足额到账时间为准。
5.3 投标人未中标的其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汇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三天内公示无异议后,与招标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对工程质量、民工工资和其他违约方面的保证。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工程完成工程量50%后,在不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下予以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充分考虑银行办理保证金到账及清退操作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及开标后不接受保证金到账及清退查询。
收款人全称:长沙县黄花镇银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 户 行:星沙农商行黄花支行
5、报名地点:黄花镇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曹 军137*****068
6、相关资料来源: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可以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5日下午5:00(节假日休息)凭报名联系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在银龙村委会领取银龙院子餐厅主体改建项目纸质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标书购买价格400元/套,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7、资质审查:资格审查由长沙县黄花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小组在开标前进行,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截止前,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材料不齐或经查验无效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加法人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法人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4)资质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7)拟任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以上资料须用档案袋封装,袋口用白纸封贴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5日下午5点止,逾期递交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受理。
黄花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31日
此公告在长沙县黄花镇网站发布并在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银龙村村务公开栏各张贴一份。
标签: 子餐厅主体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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