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合作局购买2024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复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合作局购买2024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复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规范招商合作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提高绩效评价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有关规定,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第三方为我局提供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复审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合作局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复审服务(B0702评估与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合作局

三、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内设机构)

四、主要内容及要求

按时按质对招商合作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复审、“一企一策”企业生产扶持资金(约40家、涉及资金约1.35亿)、招商引资普惠制企业生产扶持资金(约480家、涉及资金约4000万)、招商引资一体化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复审等。

五、预算资金及来源

预算资金:11万元/年(人民币)

经费来源:招商合作局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中列支

六、承接主体标准

(一)满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满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相关规定。

(三)承接主体无违反政府采购记录,无欠缴税款及社保记录。

(四)承接主体未被纳入国家征信失信企业或单位名录,无违反政府采购记录,无欠缴税款及社保记录。

(五)承接主体提供的工作实施计划和报价内容详细完整,且符合我单位实际。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招商合作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期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及内控制度支付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6月3日到6月7日)。

十一、响应方式

昆明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合作局7楼706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昆明经开区招商合作局 0871-********

公示期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最晚于2024年6月7日17:00前递交响应文件。

十二、其他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均在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商合作局购买2024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复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合作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绩效评价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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