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工业地产工程-钢结构工程采购公告
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工业地产工程-钢结构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GC********<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齐齐哈尔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工业地产工程)-钢结构工程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工业地产工程)-钢结构工程
2.2最高限价:1853万元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2.4建设规模:厂房:*****.23m2、设备用房956.97m2、门卫113.04m2、水厂4084.58m2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8月15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以采购人规定时间为准)
2.6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厂房-5#厂房钢结构(钢结构、彩钢复合保温屋面、彩钢复合保温外墙、型材雨篷、屋面天沟、屋面及墙面变形缝、屋面挡雪装置、屋顶防坠落装置)、净水间钢梯、净水间钢雨篷、管理用房玻璃雨篷、1#厂房-5#厂房雨水管及水簸箕等,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保 修 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意向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6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1日9:00至2024年6月3日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00元(大写:陆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7: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6月4日13:00-13:30
6.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评审时间及地点
7.1评审时间:2024年6月4日13:30
7.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意向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踏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齐齐哈尔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昊方名苑1号楼永安大街204号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452-*******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马先生、艾先生
电 话:0452-*******、147*****123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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