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技术研究院搬迁项目内装修工程EPC五环技术研究院搬迁项目内装修工程EPC招标公告
五环技术研究院搬迁项目内装修工程EPC五环技术研究院搬迁项目内装修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五环技术研究院搬迁项目内装修工程(EPC)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404-******-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鑫隆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硬核科技产业园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研发用实验楼及配套设施。(五环技术研究院项目选定在东湖高新区大学园硬核科技产业园一期(Bl、B2厂房)项目用地, 共两栋建筑: 一栋为厂房, 单层; 一栋为办公实验楼, 地上五层, 地下一层。 两栋建筑呈 “ L ” 型布局, 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五环技术研究院搬迁项目内装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服务:投标人按照建安工程费结算封顶价报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需求中涉及的全部内容的设计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等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及工程估算表项目特征描述,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4)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验收等相关手续,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5)其他: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15 合同估算价:979.94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项资质:①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暂扣期内。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以下两种业绩中任意一项:①分别具有一项类似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业绩;②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类似设计业绩为单项合同建安费不低于65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的建筑装饰装修或新建工程设计业绩(含EPC总承包项目中装饰装修设计部分);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5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的建筑装饰装修或新建工程施工业绩(含EPC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单项合同额不低于65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的建筑装饰装修或新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仅施工和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等材料。)(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投标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近6个月(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5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的建筑装饰装修或新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仅施工和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等材料。)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近6个月(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近6个月(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等);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④联合体中联合协议书由联合体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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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1日 | |||||||||||||||||||||||||||||||||||||||||
备注: |
标签: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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