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正泰,金昌帷盛,高台县正泰故障录波装置中元华电加装探针并接入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单一来源公示
敦煌正泰,金昌帷盛,高台县正泰故障录波装置中元华电加装探针并接入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敦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敦煌正泰,金昌帷盛,高台县正泰故障录波装置(中元华电)加装探针并接入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生产技改整包物资及服务 | 2 | 项 | 6% | 2024.6.30 | 高台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2 | 生产技改整包物资及服务 | 2 | 项 | 6% | 2024.6.30 | 敦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3 | 生产技改整包物资及服务 | 1 | 项 | 6% | 2024.6.30 | 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高台正泰电站故障录波装置(型号为ZH-5)2台,金昌帷盛电站故障录波装置(型号为ZH-5)1台,敦煌正泰电站故障录波装置(型号为ZH-5)2台(一、二期电站各1台),上述设备厂家为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设备需加装探针后接入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鉴于设备接入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需使用设备原厂家专有且不可替代的技术,只能由设备原厂家提供服务。依据浙新运管甘肃分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规定,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符合上述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6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5-31 至2024-06-03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师工 | 电话: 139*****001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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