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4年机电及建筑物防雷装置整改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4年机电及建筑物防雷装置整改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2024年机电及建筑物防雷装置整改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4年机电及建筑物防雷装置整改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单信封形式。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4年机电及建筑物防雷装置整改工程。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石安分公司管养5条路段,管养里程288.79公里,包括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段(G4)、新元高速公路石安段(S9902)、黄石连接线(G1811)、青兰高速公路邯长段(G22)、青兰高速石安段(G22)、邯郸绕城高速石安段(S04)共五条高速六个区段。

本项目进行整改的单位包括:石安分公司总部、邢台管理所、邯郸管理所;元氏、藁城兴华路、栾城东、赵县西、高邑、柏乡、隆尧、内丘、邢台北、邢台、邢台南、沙河、永年、邯郸、邯郸南、冀南新区、磁县、邺城、临漳站新站区、河沙镇、涉县西等21个收费站;石家庄养护班组、石家庄东养护班组、石家庄南养护班组、邢台养护班组、邯郸养护班组、邯郸南养护班组、邯长养护班组等7个养护班组,及石安分公司所辖路段外场机电设备设施。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按照石安分公司2024年机电及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项目所出具的《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要求,对防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隐患进行整改,并需通过防雷检测单位复测。包括配电箱浪涌保护器安装、故障浪涌保护器更换、接闪带安装及修复、不合格接地及等电位整改等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 建设地点:石安分公司各收费站、养护班组、管理所、石安分公司总部及石安分公司所辖路段外场机电设备设施。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防雷整改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供应商过去1年(2023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防雷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防雷工程合同被解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电工证书。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领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程上村北(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程园、邹嘉兴

电 话:0311-********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王宝鑫

电 话:0311-********

传 真:0311-********


标签: 防雷装置 建筑物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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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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