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开封支队装备建设项目-第十七包段公开招标公告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开封支队装备建设项目-第十七包段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开封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4-65
2、项目名称: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开封支队装备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9,753,15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汴财招标采购-2024-65-17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开封支队装备建设项目第17包段 ******* ******* 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第17包段(包名称及数量(辆)):大型宿营车1;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期:
第(1-15)包段:①自样品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天,合格样品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②交付的货物必须是发布中标公告后生产日期(验收时,提供证明或原材料进货证明)。
第(16-25)包段:采用进口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采用国产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5、验收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保期:
第(1-15)包段采购装备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第(16-25)包段采购车型整车质保期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5.8、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5)个包。
第17包段:采购大型宿营车;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执行《开封市财政局文件》(汴财购[2022]3号)(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本项目第(1-9)包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附件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附件提供承诺函)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附件提供承诺函)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符合性审查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第(16-25)包段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企业,交车时(整车)必须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须提供工信部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承诺函(固定格式)。
3.9本项目第(10-15)包段只允许本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单位名称与投标装备检验报告内生产企业名称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0371-********)。
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潜在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看招标文件。
6、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段投标,可同时中标不同产品多个包段。同一产品划分多个包段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取一个包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确定其为包段号顺序靠前一包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他相关包段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该包段的中标候选人,当相关包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在所投其他包段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时,则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递补,依次类推)。当任一包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而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对该包段进行重新招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宋城路与五大街交叉口200米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王国营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国营
联系方式:0371-********

标签: 消防救援总队 自然灾害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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