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小区消防系统检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小区消防系统检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小区消防系统检测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 16:4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2开标室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2开标室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凤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111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西环城路55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聪、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高新区创客大厦A17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凤明、132*****111 |
项目概况
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小区消防系统检测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2024-015
项目名称: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小区消防系统检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检测要求:检测项目结束后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消防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及技术资料。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7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分别为南部家园、西城家园、润民大成、首山逸居、基隆逸居、惠泽一期、惠泽园二期,各小区的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2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供应商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售价:¥2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2开标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2开标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长春市西环城路5555号
联系方式:王聪、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创客大厦A1701室
联系方式:林凤明、132*****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凤明
电 话: 13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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