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防冰拦污优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防冰拦污优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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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徐大堡核电厂 3、4 号机组防冰拦污优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D824JZR409C11506BD/CNSC-24HDGC021485
2.2 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 3、4 号机组防冰拦污优化工程
2.3 项目概况:徐大堡核电厂 3、4 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方
安村徐大堡东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厂址北北东距海滨乡约 5KM、距兴城
市约 32 km、距葫芦岛市约 46 km、沈阳市约 292km,东北东距营口市约 146 km,
西距绥中县城约 18 km,距东辛庄镇约 9 km,距刘台子乡约 5 km,西南西距秦
皇岛市约 94 km,南南东距红沿河核电厂约 103 km。
2.4 招标范围:新增打捞平台、预留抽吸浮排锚碇结构、堤顶锚墩和岸坡改
造、渠内锚块和锚梁、钢桁架人行桥、拦污网制作及敷设、电气工程建设、打捞
平台上部固定旋转吊采购及安装和其他配合设备采购安装等。
2.5 建设地点: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核电厂现场
2.6 计划工期:2024 年 7 月 31 日-2025 年 8 月 31 日
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正式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
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或者发包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983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资格,具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
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
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
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徐大堡核电厂 3、4 号机组防冰拦
污优化工程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
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2024 年 05 月 31 日 19:00—2024 年 06 月 05 日 19:00(北
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 09:
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
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 其他说明
9.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 号
邮 编: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 1 层。
联系人:吕雪
电话:010-80939765、18311276536(工作日请打座机)
电子邮件:lvxue@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 提交异议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
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5 月 3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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