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2024年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枣强县2024年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枣强县2024年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强县2024年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项目管理已由枣强县中介服务中心以 枣审批招标核字[2024]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枣强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衔接资金及入股分红退回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枣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拟对大营镇仓储库项目:大营镇仓储库建筑面积约2230.51㎡,硬化场地面积约138.3㎡;新屯镇仓储冷库项目:新屯镇冷库建筑面积约1290.99㎡,制冷机房+配电室建筑面积约48.21㎡;庭院经济项目:王均乡连栋薄膜温室建筑面积约1600㎡,以及建设部分乡村特色种植养殖等;加会镇分拣车间项目:建设分拣车间560㎡,场地硬化及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建设地点:枣强县 3、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衔接资金及入股分红退回资金 4、项目管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完成本项目建设期全过程(项目前期阶段、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 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枣强县2024年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项目管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户存款信息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3.1.2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户存款信息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3 00:00:00 至 2024-06-07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4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枣强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凌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枣强县富强南路153号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永兴西路永兴大厦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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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勇

联系人: 高林萌
电话:

0318-*******

电话: 156*****70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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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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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衔接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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