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瀛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瀛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二-招标/资审公告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瀛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瀛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二-招标/资审公告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瀛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瀛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瀛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瀛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4]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瀛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瀛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周边凤舞路(科苑路-瀛洲路)、凤翔路(科苑路-瀛洲路)和孔雀路(凤舞路-九岭路)3条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2.1.2 建设地点:位于海州区;
2.1.3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消火栓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包括如下:(1)凤舞路起于科苑路,终于瀛洲路,道路全长约1018m,道路红线宽约40m,为城市次干路;(2)凤翔路起于科苑路,终于瀛洲路,道路全长约927m,道路红线宽约24m,为城市支路;(3)孔雀路起于凤舞路,终于九岭路,道路全长约759m,道路红线宽约16m,为城市支路。
2.1.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057 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3万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659万元;
(3)暂列金额(此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人民币325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5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0日历天,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含图纸审查时间,施工开工前必须提供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
2.1.6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路灯最终须达到接正式电条件,交通信号灯及监控最终须通过交管部门验收并接入全市统一的交管平台。
注:具体要求见“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附件2发包人施工质量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详勘、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费用)、竣工图、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报批报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设计内容:初步设计优化、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保通方案、图纸报批报审、安全评价、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施工内容:
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拆除修复、土石方、地基处理、支护、道路、箱涵、路灯照明、综合管网(排水管道及消火栓管道等)、景观绿化、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拆除、老路拆除、路基开挖换填、山场碎石回填、素土回填、渣土外运(包括向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城镇垃圾处理费)等路基土石方工程;桩基、抛石挤淤等特殊路基处理工程;管沟开挖支护、边坡支护、排水工程;沥青混凝土面层、粘层、透层、下封层等道路面层工程;抗车辙撒剂、水泥稳定碎石土基层、底基层等道路基层工程;面包砖、水泥砂浆垫层、水泥稳定碎石土基层等人行道、公交站台工程;花岗岩平立石、花岗岩嵌边石、花岗岩条石、盲道砖、树池、井周边加固等;箱涵、管道基层、管道包封、雨污水管道、砼检查井、雨水口、成品雨水口截污挂篮、雨污水检查井(抬高、增加防坠网)、水位雷达监测、隐藏式智能截流装置等排水工程;消火栓管道工程;标线、标志、标牌、城市家具、信号灯、电子警察、护栏、立面标记等交通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配套工程等;视频监控(包括片区监控: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设置,监控接入同城地产工程管理部)、扬尘喷淋等智慧工地工程;地下预埋、过路管道等隐蔽工程;地质勘察;施工期间居民出行的道路保通工程;所有新建工程、设施和现有工程、设施的接入、连通工程,供电、通信等迁改施工;道路红线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及其他设施清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河道、电力线路等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的保护、修复工程;沟、塘、河道、河岸、路基处理、加固、河岸护坡等费用;与现有市政设施的搭接、驳接费用(不限于道路、绿化、雨水污水、路灯、信号灯等)及其与上述施工内容相关的必要的措施。
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含清苗和清理垃圾)、场地回填及整理(土石方)、现场五通一平(含临时水电办理,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算时概不调整)。
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江苏省和连云港市有关专业的现行设计和验收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
联合体:
3.1.1 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非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后)。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2023年11月—2024年4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2021年5月1日以来,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600万元及以上且长度2700m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业绩: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工程造价为准。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5)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相关指标,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5.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5.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项规定。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进行查询并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计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7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lygweb/
4.3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上午9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招标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EPC),不采用两阶段评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2.3.1 | 分值构成 (100分) |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3.1(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3.1(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答辩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1日10时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2.3.1(3)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2)安全工程师1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5)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6)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7)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8)造价(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9)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拟派驻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 2 分,缺一项不得分; (2)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3)上述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 (4)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2.3.1(4)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1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600万元及以上且长度2700m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乘0.7。 |
注:(1)类似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造价为准。 (2)类似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中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工程造价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相关指标,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人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6)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7.3 、定标: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303 |
电话 |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全部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
刘书丹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造价) |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8-******** |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城建大厦16楼
联 系 人:秦工
电 话:0518-********
同城地产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18-********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6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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