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泗河初期雨水处理项目茅箭区泗河初期雨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茅箭区泗河初期雨水处理项目茅箭区泗河初期雨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茅箭区泗河初期雨水处理项目已由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4〕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安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茅箭区东城开发区鸳鸯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450.66平方米。新建一座日处理3万吨/天一级强化处理项目,配套建设粗格栅及取水池、调蓄储水池、微滤机、超磁分离系统、精密过滤器、污泥处理系统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交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01 合同估算价:2222.62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 2019 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①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②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③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投资金额或中标结果公告或合同协议书载明的金额为准)。(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投标;(3)联合体双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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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1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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