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陡安置房37#-39#楼配电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年陡安置房37#-39#楼配电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示范园区年陡安置房37#-39#楼配电房及附属工程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JSGCB-LX-16228
项目名称示范园区年陡安置房37#-39#楼配电房及附属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发改秘【2011】20号)
招标人马鞍山南部承接产业转移新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马鞍山示范园区年陡镇安置房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年陡安置房37#-39#楼配电房及附属工程,地点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年陡镇安置房小区;为小区37#-39#楼配电房及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室外给排水、景观绿化。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 1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 10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4元。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按项目控制价下浮15%即为成交价。 成交价为:*******.99 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投标人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2016年度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零星项目预选承包商库》的库内建筑类别的企业。 2、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网上服务大厅成功报名。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报名方式1、投标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5日,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咨询电话:****-**************。 2、报名不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下午17:30。
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80%向成交人收取。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和控制价编制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分别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80%向成交人收取。 3、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收费计算示例 (1)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价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成交金额3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1万元; (500-100)*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3500-1000)*0.35%=8.75万元; 合计1+2.8+2.75+8.75=15.3万元 应收招标代理服务费=15.3万元*80%=12.24万元
100万元以下1.0%
100万元-500万元0.7%
500万元-1000万元0.55%
1000万元-5000万元0.35%
5000万元-10000万元0.2%
10000万元-100000万元0.05%
100000万元以上0.01%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
咨询项目收费基数工程类型100万
以内
200万
以内
500万
以内
1000万
以内
2000万
以内
5000万
以内
10000万
以内
10000万
以上
工程量清单编制成交价建筑工程4.84.33.83.432.82.52.3
安装工程54.643.63.12.92.62.4
控制价编制成交价建筑工程21.81.61.41.31.21.11
安装工程2.11.91.71.61.41.31.21.1
(上表的费率是‰,按基本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 例如:成交金额为3500万元,为市政工程,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额如下: 100*4.8‰=0.48万元; (200-100)*4.3‰=0.43万元; (500-200)*3.8‰=1.14万元; (1000-500)*3.4‰=1.7万元; (2000-1000)*3‰=3万元; (3500-2000)*2.8‰=4.2万元; 合计0.48+0.43+1.14+1.7+3+4.2=10.95万元; 应收工程量清单编制费=10.95万元*80%=8.76万元。 例如:成交金额为3500万元,为市政工程,计算控制价编制费额如下: 100*2‰=0.2万元; (200-100)*1.8‰=0.18万元; (500-200)*1.6‰=0.48万元; (1000-500)*1.4‰=0.7万元; (2000-1000)*1.3‰=1.3万元; (3500-2000)*1.2‰=1.8万元; 合计0.2+0.18+0.48+0.7+1.3+1.8=4.66万元; 应收控制价编制费=4.66万元*80%=3.728万元。 4、在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汇至指定账户,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按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比选时间 和地点1、比选时间:2016年7月 6 日下午16:0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第 3 开标室。(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 2 楼) 3、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到达比选现场。 4、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到达比选现场参与监督。
比选办法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名单至报名截止时间由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具体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 (2)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单位顺序号,将所有网上确认参加投标的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放入比选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抽取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4)招标代理机构与成交人确认后,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文本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1、若被选定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将转入本项目对应库别项目的下一轮选择;未被选定的企业仍在本轮次参与选择。若对应库别中的所有企业在本轮次全部选定完之后,才可进入下一轮选择。(注:本条款仅适用于控制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零星项目的比选) 2、参与比选企业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清除出库: (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5) 施工用水、用电、进场道路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协调 (6)承揽人自行协调同主体结构施工单位配合事宜。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鞍山南部承接产业转移新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 联 系 人: 朱晓曦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4楼 联 系 人:章妍艳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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