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昂溪区粮食仓储加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昂昂溪区粮食仓储加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JL[2016]G152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托,现对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公司2016年粮食仓储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批)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监理人。
<!--[if !supportLists]-->2.<!--[endif]-->招标信息、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招标人:齐齐哈尔市惠丰金源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粮食仓储加工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经济开发区
2.4监理服务周期: 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9月30日,总工期共70日历天(如未完工可适当延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内所有的工程施工(包括烘干设施安装及施工在内)及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各标段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内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if !supportLists]-->(2)<!--[endif]-->各标段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if !supportLists]-->(3)<!--[endif]-->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须按各项目施工地点分布划分,分别配备监理机构人员,并符合国家相应配备标准(具体配备人员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投标人自行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如有违法记录取消报名资格,不得进入投标阶段,报名时提交查询结果。
4.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潜在投标人的法人及总监(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 7 月 4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
(1)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总监)(原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及法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信用手册或信用评价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的证明、业绩要求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同时,需同时提供项目业主单位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合同备案机构的名称、地址(原件及复印件)
(10)《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11)投标承诺(致电代理公司获取)
(12)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抚昌街2号202室进行投标登记报名,报名时请拟派项目总监一次性提交报名资料,重复补充提交的资料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4.2上述登记者,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购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核实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
联 系 人:程桂滨
联系电话:****-********
2016年6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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