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分公司关于次氯酸钠(液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自来水分公司关于次氯酸钠(液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自来水分公司关于次氯酸钠(液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委托,就次氯酸钠(液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SSCG-*******

二、招标项目概况:次氯酸钠(液体)(采购预算单价为914元/吨,数量约3020吨)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次氯酸钠溶液);

4、投标产品需提供卫生系统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

5、提供次氯酸钠专用运输车辆的运输许可证件;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审查);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审查);

4、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审查);

5、有效的卫生系统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审查);

6、次氯酸钠专用运输车辆的运输许可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审查);

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或检察机关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可在开标时提供);

8、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1:30,14:30-16:30)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黎明工业园区清源路144号三楼

六、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4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黎明工业园区清源路144号三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 下午13:30

开标地点:温州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温州市温瑞大道990号温州中学民族班边上)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周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黎明工业区清源路144号三楼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温州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次氯酸钠(液体)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委托,就次氯酸钠(液体)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前将建议函(附件格式)密封后送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金小姐

联系电话:188*****197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黎明工业区清源路144号三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招标文件次氯酸钠(液体)招标文件.doc

附:建议函建议函.doc

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来水 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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