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及经营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公告
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及经营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公告
为加强对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生产及经营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规避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我公司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三家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生产及经营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服务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及经营产品第三方检测。
(二)委托单位: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按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生产及经营产品外检明细表对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包括芥花油系列产品和三方产品(纯牛奶、小麦粉、大米、有机杂粮、牛肉干等)。详见附件。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服务价格:本项目检测项报价合计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2万元(含发票、邮寄费等一切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
二、比选方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且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明材料。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参与的检验检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六)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七)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的百分比为单位,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7:00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凡有意参与者,可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五份)或将报名材料(一式五份)邮寄到指定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中路8号,科技创业服务中心4楼王女士 157*****890,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如因特殊原因,比选单位不能参加现场比选评审会的,可以提交比选材料通过视频的形式进行评审。
(三)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前三名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编制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合适佳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七、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参选机构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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