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呐”电子警察设备谈判采购公告

“声呐”电子警察设备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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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原件
“声呐”电子警察设备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对“声呐”电子警
察设备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声呐”电子警察设备
2、项目编号:SXHP-24-05018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8700.00元
4、采购需求:“声呐”电子警察设备全部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
体要求,以本谈判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5、本次采购报价人须对本谈判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进行响应。
6、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报价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1.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其他要求:
2.1与招标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
活动。
三、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
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四、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5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
2、获取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135号后院;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元 (文件售出不退)。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和谈判采购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长治市潞州区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355-5556515
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135号后院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55-5123555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电子警察 声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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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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