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潢工程招标公告
室内装潢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登记编号: ****************
1、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的张家港市沙洲职业工学院及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室内装潢工程已经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张家港市区北二环路
⑵工程规模:行政楼(11000平方米)、图书馆(13000平方米)、接待中心(5600平方米)
⑶计划开、竣工时间:2007年04月10日至 2007年07月10日
3、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室内装潢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下列资质的法人:
⑴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⑵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资质一级
⑶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⑷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⑸其他条件:1.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法人章:书面报名申请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省外建筑企业投标需通过资质核验;
5、请申请人于2007 年03 月 09 日至 2007 年 03月 13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下午 0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张家港市长安路建设大厦1703房间) 报名,并于规定时间(待定)到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领取(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其它:
7、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长安路建设大厦1703房间
联系人:沈文 传真: ****-******** 电话:5699065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7 年 3月 09日至 2007 年03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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