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某部宁河区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某部宁河区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河区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天津市某部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09: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开区长实道凯祥花园31号)
预算金额 ¥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周工/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天津市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秦工
代理机构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凌奥产业园7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工/周工/梁工022-********

项目概况

宁河区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AAA-FC1009

项目名称:宁河区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范围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及要求

备注

1

宁河区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食堂配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果蔬类、畜肉类、水产类、禽蛋肉类、牛奶豆制品类、调料类等副食品的采购及菜品加工,具体数量以甲方订单为准。

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详见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3.具有满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的专业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须提供开标之日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须提供开标之日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6.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第三方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2023年6月至今在该公司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投标供应商不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公示的处罚期内,且未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五)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供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七)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开区长实道凯祥花园3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 6 月 3日至 6 月 7 日(0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iangzixuan2024@126.com。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某部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联系方式:秦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产业园7号楼3层            

联系方式:杨工/周工/梁工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周工/梁工

电 话:  022-********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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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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