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蓝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宣传广告投放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邵东蓝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宣传广告投放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邵东(蓝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宣传广告投放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IE******* | ||
项目地址: | 湖南省.蓝山县 | ||
项目概况: | 为普及公众对天然气的认识,加快推进城乡管道燃气应用,提高管道燃气入户率,蓝山公司决定在县城交通繁华、人流量大的广场及高层建筑广告区域的电子显示屏上投放燃气宣传广告。蓝山县城共有2个广场、2幢高层建筑带有电子投放屏,投放期限30天,预计本次广告投放费用约为2.88万元。 | ||
公告名称: | 邵东(蓝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宣传广告投放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邵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0 | ||
交货期说明: | 按合同要求 | ||
招标/采购范围: | 蓝山县广场及高层建筑广告区域电子显示屏(4台)投放燃气宣传广告30天 | ||
资格条件: | 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答方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 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竞争。 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应答、转包、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供应商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或近3年内(从截标日倒算)在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曾被评价为“差”的; (9)依法应当拒绝应答的其他情形。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申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邵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保留对相关资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联系人: | 刘涛 | ||
联系电话: | 185*****299 |
标签: 燃气宣传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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