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桥集镇街道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

芙蓉桥集镇街道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

张家界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桑植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芙蓉桥集镇街道人行道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 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芙蓉桥集镇街道人行道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 HNCTS2024-014 号

3、采购项目预算: *******.85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180 天合格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

芙蓉桥集镇街道人行道工程

芙蓉桥集镇街道人行道工程

见采购需求

见工程量清单

*******.85

*******.85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a、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且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b、投标人委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要求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c、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d、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按照湘建建[2020]02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配备和管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兼职施工员及质量员)并提供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 5 月 29 日至2024年 6 月 4 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张家界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桑植县设计院内二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领取。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 6 月11 日15时00 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桑植县御水大厦8楼会议室(指定地址)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桑植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

(3)联系人: 陆先生

(4)电 话:0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桑植县文明西路(设计院内二楼)

(3)联系人:黄女士

(4)电 话:0744-*******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保证金 、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 张家界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桑植支行

银行账号: 430*****728*********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芙蓉桥集镇街道人行道工程 ”用途)

财务部联系人: 罗茜

财务电话: 0744-*******

2024年 5 月 28 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购买、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相关资料,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人行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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