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次
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次
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CFXSZYL******
2、项目名称: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3、项目单位: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4、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5、项目内容: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面积约700平方米
6、项目地点: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及北城办公点(双墩镇泉河路与章华台路交口西北角)
7、项目预算:3.6万元/年
8、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0、付款方式:3个月支付一次,先提供服务后支付价款。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3、具有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以下资料密封,开标当天带至开标现场)
1、企业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报价单;
6、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9、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
(1)验证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验证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
(2)以上资料审查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还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进行审查的相关证明。
(4)报名时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只对竞标人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验证资料是否合格,以开标当天现场审查为准。竞标人应按以上要求和以上资质要求准备验证资料,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竞标人负责。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7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304室),联系人:蒋工 0551-********。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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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采购需求.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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