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院前急救网络建设规划
全椒县院前急救网络建设规划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原国家卫计委《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及《安徽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试行)、《滁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进行规划。
二、主要目标
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满足广大市民对院前医疗急救基本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切实体现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
三、政策与措施
全县建立一个急救中心,设置在全椒县人民医院东区,负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指挥和调度。同时在全椒县人民医院东区设置“120”呼叫受理系统和指挥中心。急救中心应当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服务和迅速处置。
县卫健委指定全椒县人民医院、全椒县中医院为网络医院,两家医院必须符合《滁州市急救网络医院建设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挂牌运行。急救网络医院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向县卫健委申请设立急救分站和急救点。首批设立3个急救分站:古河镇中心卫生院分站、二郎口镇中心卫生院分站、马厂镇中心卫生院分站。急救分站必须符合《滁州市急救分站基本建设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挂牌运行。急救点的设立由急救网络医院向县卫健委申请,通常设立在相对拥挤的社区服务中心、偏远的乡镇卫生院等地。院前医疗急救的救护车要按市急救中心要求,统一外观,统一 120 标识,统一医疗急救标志,统一车辆编号。
四、评估与推广
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对本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各急救分站(含急救点)接受急救中心和所属网络医院的双重考核。县卫健委成立院前急救质控中心,制订质控标准,由急救中心组织,每年定期对各分站和急救点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报县卫健委并在一定范围公布。对不按《滁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院前急救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监督机制,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群众生命健康损害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急救网络医院、急救分站或急救点资格。
五、政策咨询
咨询股室:全椒县卫健委医政股
咨询电话: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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