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标段 | 债权项目名称 | 尚欠本金(万元) | 风险代理费支付限价 |
一标 | 吉林省天景食品有限公司 | 2000 | 风险代理费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清收回款额度的15%,实际清收回款包括贷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部分。 |
二标 | 长春市桑德翔恒水务有限公司 | 4728.20 | 风险代理费按招标人确认的回收款项区分为货币资金及非货币资金,其中贷币资金支付比例为10%,非货币资金部分支付比例为8%。 |
三标 | 吉林省信邦汽车工业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风险代理费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清收回款额度的15%,实际清收回款包括贷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部分。 |
四标 |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6161 | 风险代理费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清收回款额度的15%,实际清收回款包括贷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部分。 |
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JXZ-B24S12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应收吉林天景食品有限公司等4个债权项目提供清收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
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
业三年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7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3时00分
递交方式:见招标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3时00分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
见招标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3楼
联 系 人:高璐
电 话:17543753335
电子邮件:12520984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4楼406室
联 系 人: 杨利红
电 话: 0431-88546234
电子邮件: 12520984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Z-B24S1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项目 招标人为
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应收吉林天景食品有限公司等4个债权项目提供清收服务。
标段
债权项目名称
尚欠本金
(万元)
风险代理费支付限价
吉林省天景食品有限公司
长春市桑德翔恒水务有限公司
一标
二标
三标 吉林省信邦汽车工业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1000 风险代理费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清收回款额度的15%,实际清收回款包括贷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部分。
6161 风险代理费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清收回款额度的15%,实际清收回款包括贷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部分。
四标
2000 风险代理费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清收回款额度的15%,实际清收回款包括贷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部分。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728.20 风险代理费按招标人确认的回收款项区分为货币资金及非货币资金,其中贷币资金支付比例为10%,非货币资金部分支付比例为8%。
2.4质量要求: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2.5
招标控制限价:本项目采用风险代理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所填报的报价系数不得超过风险
代理费支付限价系数,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项目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按实际回收款项一
定比例标准计算并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具体比例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债权项目情况简
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三年及
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承担过至少1件催收欠款成功业绩(提供委托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职业质量控制制度,拥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且能够
适时调配较强的专业人员承担工作任务;
3.4投标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近一年内年检合格,未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不良记录;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6
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
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保;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3.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
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并可兼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每日上午8
: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下列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
件:
(1)请登录公共邮箱JLZB2010@126.com,密码:666777 下载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2)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科技支行
账 号:22050144010000001136
行 号:105241000055
财务电话:0431- 88553573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124号+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报名费缴纳凭证;③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上述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到邮箱1252098401@qq.com,文
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3)招标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报名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24日13:00时;递交地点为:吉林省国资委监管
企业招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5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5.3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或变更招标采购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国资委企业招投标平台》(www.jlgzwzb.co
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3楼
联系人:高璐
电话:1754375333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4楼406室
联系人:杨利红
电话:155689066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