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博物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植物博物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植物博物园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植物博物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怀发改投资〔2023〕34号 ,项目业主为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建设内容 植物博物园公共部分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1)节点建设:南入口停车区、辰溪园旁景观节点、西入口景观广场、芷江园山顶小节点(设公厕);(2)节点配套绿化及道路两侧空地绿化等;(3)管理服务用房1座、公厕2座、临时移动公厕3座;(4)公共区域配套设施建设,含导览图、指示牌、垃圾桶、休闲登椅等;(5)公共区域灯光照明工程建设;(6)完善道路交通,完成翻身塘水库至西入口道路硬化以及中方园、洪江市园、靖州园公共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约300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植物博物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1.2.2 建设地点: 怀化市迎丰公园西北方 ;
1.2.3 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化市迎丰公园西北方。植物博物园项目包括公共部分建设。公共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1)节点建设:南入口停车区、辰溪园旁景观节点、西入口景观广场、芷江园山顶小节点(设公厕);(2)节点配套绿化及道路两侧空地绿化等;(3)管理服务用房1座、公厕2座、临时移动公厕3座;(4)公共区域配套设施建设,含导览图、指示牌、垃圾桶、休闲登椅等;(5)公共区域灯光照明工程建设;(6)完善道路交通,完成翻身塘水库至西入口道路硬化以及中方园、洪江市园、靖州园公共道路建设,本次招标金额约685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植物博物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①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范围为准 ;②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备案、移交及结 ( 决 ) 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程等 ;
1.5 质量要求:(1)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及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符合最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令及现行行业规定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中级及以上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专业人员,并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2.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凡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年6月3日起 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6月28日上午9:30时 。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怀化市建筑信息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45-******* 。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 。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ggzy.huaihua.gov.cn\)”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6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5楼;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0745-******* ;
采购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高先生
电 话:181*****070 0745-*******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建筑设计研究院4楼
2024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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