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公务用车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洪洞县公务用车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洪洞县财政局委托,就洪洞县公务用车拍卖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洪洞县公务用车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洪采招[2016]9号
三、采购内容:洪洞县公务用车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拟采购1家公务用车拍卖机构。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与公务用车拍卖机构选聘的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设立并存续时间5年以上并且工商税务和行业年检合格;
3、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4、企业拍卖资质在3A级及其以上。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至少5人,其中注册拍卖师1人(含)以上;
5、具备相关资产拍卖经验,拍卖业绩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并在承担资产拍卖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企业在临汾市辖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和营业场所;
7、具有全面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严密、完善的业务质量保障体系;
8、就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全部内容加盖公章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8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1日下午15:30时
地点: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办公、营业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的所有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有效原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洪洞县财政局
联系 人:刘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及传真:0357- *******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7月01日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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