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泥清淤及转运处置项目

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泥清淤及转运处置项目

我院拟对污泥清淤及转运处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4年06月6日17:00分之前将报名资料密封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我院总务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污泥清淤及转运处置
项目简介:清掏及转运处置院内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的浮渣、污泥等。
项目预算:单价不超过13元/公斤。(以实际清掏量为准)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内容:化粪池和污水站浮渣及污泥清掏,转运及无害化处置。
服务要求:
1、供应商派专人对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清掏、转运及处置工作。并在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处置过程中,确保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人员、财产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
2、供应商应具有医院污水处理、化粪池、污泥池清理清运与管道疏通清理服务等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需涵益HW01(841-001-01、841-004-01、841-005-01)医疗废物。
3、供应商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等相关手续申报。并申请转移联单上传“无废四川”,资料保存3年。
4、供应商配备2名以上有限空间作业人员,1名污水处理高级工程师等专职人员,确保安全文明且合法合规施工,并按国家要求佩戴防护装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禁在无人监护下进行作业。必须设监督人员进场跟踪方能作业。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执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规章制度执行。
5、如若在工程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供应商人员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转运时必须沿医院指定的污物通道内进行转运(供应商可提前来我院考察路线),转运完成后由供应商负责现场清洁卫生。
7、每次清掏及转运处置施工,医院不定期通知,供应商必须4小时内响应,2周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8、能保证医疗危险废物密封转运,医疗危险废物若洒落地面,供应商必须及时清洁并按规范进行处理。因泄露的医疗废物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得损坏院区花草树木、车辆及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10、转运出医院的医疗危险废物由供应商按照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置。
11、污泥运输车辆及相关驾乘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至少提供一辆运输车及负责运输人员的资料。(供应商须提供运输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押运员的《危险货物押运员证》)。
注:
1.本项目预算金额单价不超过13元/公斤,(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合同期限为壹年,处置金额按中标的处置单价据实核算总费用。
2.本次控制价格包含了危险废物的清掏、包装、运输、装车、处置、税费、现场人员差旅等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函(模板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二);
3.报价表(模板见附件三):
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道路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
5.提交资料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鲜章后报名时密封提交,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832-*******
地 址:隆昌市金鹅街道白塔路一段24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转运 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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