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2023年省级提前下达我县2023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共2100万元,分别为特色产业小镇10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红毛镇红色文虎旅游与农业旅游业基础配套,形成规划布局合理、产业规模扩大,发展质量提高,人居环境优美,民生就业改善的发展态势,打造红色与农旅结合的特色产业乡镇;美丽乡村建设800万元,以人居环境、建筑风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乡村治理为主要任务,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基础上,着力补齐短板,达到设施配套齐全、路面平整卫生、村容美观舒适的美丽乡村;G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项目300万,利用好琼中县独特地理优势和人文环境,促进山兰稻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加快G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增强琼中山兰稻示范景观区建设能力。

预算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的项目 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负责人为:张超、李道胜、冯尔勇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根据资金下达文件要求,以及计划实施情况,认真组织人员商讨决定编制。设定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总体目标:建设特色产业小镇,提升红毛镇红色文虎旅游与农业旅游业基础配套,形成规划布局合理、产业规模扩大,发展质量提高,人居环境优美,民生就业改善的发展态势,打造红色与农旅结合的特色产业乡镇;建设美丽乡村,以人居环境、建筑风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乡村治理为主要任务,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基础上,着力补齐短板,达到设施配套齐全、路面平整卫生、村容美观舒适的美丽乡村;开展G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项目,利用好琼中县独特地理优势和人文环境,促进山兰稻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加快G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增强琼中山兰稻示范景观区建设能力。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一是根据琼农办[2021]181号、琼农字[2022]194号和琼中府办函[2023]3号文件要求,由海南加钗投资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建设主体在我县红毛镇打造红色和农旅结合的特色产业小镇,后根据琼农字[2023]77号和琼中府办函[2023]3号要求,针对企业自筹部分发放奖补资金。二是2023年5月8日经县人民政府47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琼中农业字[2023]6号),建4个生态宜居、业兴仁和的美丽乡村。三是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3]1267号)资金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G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的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琼中农业字[2023]6号),加强山栏稻种质资源保护、深层挖掘山栏稻文化,促进山栏稻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加快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的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增强琼中山栏稻示范景观区建设能力。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56元,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56元,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47元,资金总额-执行率79.03%元,其中: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47元,财政资金-执行率79.03%,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00%。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一是红毛镇红色文化小镇该项目为先建后补项目,通过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改、财政和红毛镇政府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后对企业自筹部分发放奖补资金。二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23年5月8日经县人民政府47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琼中农业字[2023]6号),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以质量实效为导向、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实施机制优化审批程序、预算拨款比例,提高项目结算支付比例,共建4个生态宜居、业兴仁和的美丽乡村。三是G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项目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3]1267号)资金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G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的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琼中农业字[2023]6号),组建工作小组,分步实施,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档案管理和财务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红毛镇红色文化小镇已经完成验收,并已发放奖补。二是建设美丽乡村项目,该项目已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并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县政府专题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将奖补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主体海南加钗投资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三是-G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项目6个项目基本实施完成,已完成申遗报告书的编写并提交。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具体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美丽乡村2标段什云村施工单位公司自身债务原因,与劳务公司存在工资纠纷,导致工程进度缓慢。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持续跟踪工作,加快工程进度已下文给城投公司督促整改,按月调度,加快工程收尾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实施力度,积极对接做好申报遗产跟进工作。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组建领导小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职责分工,压实责任。二是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针对不适用情况及时整改。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为防止出现虚报,漏报,防止建成后荒废,开展回头看工作,并督促整改。

存在问题:一是美丽乡村建设2标段什云村施工单位公司自身债务原因,与劳务公司存在工资纠纷,导致工程进度缓慢。二是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保护文化遗产力度有限,申报文化遗产经验不足。

改进措施及建议:已下文给城投公司督促整改,按月调度,加快工程收尾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实施力度,积极对接做好申报遗产跟进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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