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路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辽河路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常州工学院辽河路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二、项目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三、项目概况
1.常州工学院辽河路校区占地约1000亩,在校师生约12000人。
2. 本次招标食堂情况:
(1)明湖餐厅/第一餐厅:主体三层,建筑面积约6215平方米。一楼餐位约490个;二楼餐位约570个。
(2)菁园餐厅/第二餐厅:主体二层,建筑面积约3663平方米。一楼餐位约560个;二楼餐位约600个。
(3)桃蹊餐厅/第三餐厅:主体三层,建筑面积约6271平方米。一楼餐位约720个;二楼餐位约480个;三楼清真餐厅餐位约100个。
(4)上述食堂设有粗加工间、切配间、操作间、洗消间、更衣室、冷藏间、仓库,并配备基本的炊餐具(含灶台、货架、水池、冰箱、桌椅、工作台、保温台、洗碗机等)。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及设备清单为准。
3.本次招标标的、标段情况及经营范围
标的
标的名称
标段
食堂(餐厅)名称(楼层)
经营范围
一
基本大伙
1
明湖餐厅一楼南
仅限基本大伙、点心
2
明湖餐厅一楼北
3
菁园餐厅一楼
4
桃蹊餐厅一楼
二
特色餐饮
1
明湖餐厅二楼(五个单元)
仅限经营特色小吃、风味小炒、各类面食
2
菁园餐厅二楼(四个单元)
3
桃蹊餐厅二楼(五个单元)
三
清真餐厅
桃蹊餐厅三楼北
清真餐饮
四、投标人资格
标的
经营项目
投标人资格
一
基本大伙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含)人民币以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2010年以来,具有大中专院校食堂经营管理经历(承包单个食堂窗口不在其列,须为整个食堂或一个楼层),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经营业绩;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须检察机关出具);
4.外省企业须在江苏省注册分支机构并有在管项目(以有效期内合同为准)。
二
特色餐饮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含)人民币以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2010年以来,具有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经历(承包单个食堂窗口不在其列,须为整个食堂或一个楼层),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经营业绩;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须检察机关出具);
4.外省企业须在江苏省注册分支机构并有在管项目(以有效期内合同为准)。
三
清真餐厅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提供常州市伊斯兰教协会出具的符合经营伊斯兰穆斯林饮食要求的证明;
3.2010年以来,具有清真食堂(餐厅)经营管理经历,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经营业绩;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须检察机关出具);
5.外省企业须在江苏省注册分支机构并有在管项目(以有效期内合同为准)。
五、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 6日8:00~11:30。
2.报名地点:常州工学院本部学生服务中心一楼110 室(通江南路299号)。
3.投标人须提供前述“投标人资格”列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携原件备查),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的时间的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6年 7月14日上午8:00-8:30。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常州工学院本部体育馆一楼会议室(通江南路299号)
3.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具体缴纳及退还细节见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时须提供保证金缴纳证明。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8:30接收标书后当场开标。
七、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
常州工学院
2016年6月30日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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