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选聘
承销商、评级机构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集团”或“集团公
司”或“公司”)前身为 1956 年成立的“云南内燃机厂”,后经改
制并于 2014 年 1 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为现名。公司是国有大一
型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 512 家企业之一,注册资本 1051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波。
经过近 60 多年的发展,通过资源整合、业务拓宽、全面发展、
做大做实等一系列战略规划,目前公司拥有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内燃机总厂、云南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同润投
资有限公司、云南同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
限公司、昆明客车制造厂、遂宁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沃
尔福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无锡伟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平板玻璃
厂、山东东虹云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无锡恒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国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等多家
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产业涉及柴油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农业
机械、新型能源汽车和节能材料等多个领域。
截止 2023 年,集团公司总资产 267.29 亿元,营业收入 101.59
亿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云内集团;
2.发行项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1)申请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公司拟一次申报、分
期发行(具体以相关审批机构批复为准);
(2)发行期限为不超过五年(最终发行期限以交易所出具无异
议函为准)。
3.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含子公司)。
4.成本测算:不得超过发行前 20 个工作日同期限、同评级企业
发行的平均利率(最终根据市场发行利率确定);
5.增信措施: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还款来源:公司生产经营收入;
7.审批机关:证监会、交易所。
(三)拟选聘的中介机构:
承销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就发行结构和发行方式与发
行人协商以最好地满足发行人的需求;同时适应市场惯例,建立公司
债发行方式的过程;协助起草有关协议文本;将证监会的意见加入到
有关协议中;通知发行人有关市场信息和注册程序;负责募债说明书
的年度资料更新。
评级机构:采用询价方式选聘,对发行主体、债项、跟踪进行评
级。
二、竞争性谈判
(一)选聘原则
1.根据昆明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
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 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本次公司债发行的承销商。
2. 本次竞谈通过评审后按最后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 1-3
名成交候选人,根据主承销商候选人项目工作进度情况,选定其中 1
名主承销商候选人为申报本项目的主承销商。
(二)竞争性谈判程序
1.公司通过网站发布选聘方案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以发布当日算起,截止日后投标无效。竞标人须按方案要求准备相关
材料,出具书面回复材料,若承销商书面同意参加竞谈的竞标人少于
5 家的,公司需重新发布公告;
2.公司邀请外部专家、公司人员等组成谈判小组(注:谈判小组
5 人,外部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邀请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监事会
等组成监督小组(注:监督小组 2 人),监督小组应按竞争性谈判方
案对竞谈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竞谈工作的公平、公开与公正;
3.公司按竞争性谈判方案,在监督小组的现场监督下,组织开展
竞争性谈判工作,其中实际到场参加竞谈的承销商少于 5 家的,公司
应终止谈判,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工作;
4.竞谈中,谈判小组按抽签顺序对各竞标人分别进行竞谈、打分,
并按分数高低决定成交候选人。若分数前三名的竞标人退出的,由分
数第四名的递补,并以此类推;出现分数并列的,以“发行利率” 评
分高者靠前。(详见评分标准部分)
(三)基本条件和评标标准
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公司债券发行资质
的证券公司;
(2)具备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具备成功发行公司债券的经
验;
(3)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业内名声,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因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给
予市场禁入或限制经营的情形;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
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页面查询截图及承诺函)
(5)具有公司债券承销能力和发行余额包销能力,具有协调落
实投资认购人的能力;
2.评审办法
(1)响应性评审(响应性评审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详细评审)。
①竞谈文件应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
②竞谈文件附有承销商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③竞谈文件附有承销商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竞谈文件附有代理人(授权委托时)身份证明书;
⑤竞谈人不得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应答文件,或对同一竞
谈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⑥竞谈人应按要求对竞谈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⑦竞谈文件不得载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详细评审
①承销商资质(10 分)
a 具备与交易所等发行审批(备案)机构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具备公司债发行的策划能力、承销能力,市场排名靠前,评委结合承
销商综合情况予以打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b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 2023 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
结果,证券公司分类级别为 A 级得 5 分,B 级得 3 分,C 级得 2 分,
其余不得分。(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 2023 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
质量评价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近期业绩(20 分)
a 业绩情况(10 分):2021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投
标单位承销的云、贵地区内公司债券(包含一般公司债及私募债)承销
规模进行评分:60 亿(含)以上的得 10 分;之后每 10 亿元为一档,
每档递减 2 分,减完为止。以上承销数据以 WIND 资讯数据为准,竞
标人在竞谈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
b 承销只数排名(10 分):以投标人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券全国总承销只数情况进行评审,根据 Wind
数据打分:
承销只数 50 只及以上的,得 10 分;
承销只数 30-50 只的,得 8 分;
承销只数 10-30 只的,得 5 分;
承销只数 10 只以下的,不得分;
③发行利率、承销费用(20 分)
a 发行利率(10 分):公司拟定以发行前 20 个工作日同期限、
同评级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平均利率作为基数,承销商结合国家宏观
政策、市场环境、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评级情况(假设为 AA)预估
票面利率,对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进行预估,承销商预估票面利率等于
基数的得 8 分,每多上浮 10bp 扣 0.5 分,每多下浮 10bp 加 0.5 分,
分数扣完(加满)为止。
b 承销费用(10 分):承销费用应为拟提供全部服务的总报价,
包括承销费、材料费、差旅费等与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费用。报价除
去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剩余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
值作为报价基准,按照报价指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最高的得满
分 10 分,每低一名扣 2 分,扣完为止。价格指数计算方式为:价格
指数=20-20*(|报价基准-P|/报价基准),P 为报价人的报价。主承
销商报价不得高于 0.35%/年,否则作废标处理。
④发行方案(20 分)
提供详细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环
境分析、对发行人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的了解、公司债券发行的可行
性分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时间安排、服务质量,评委根据
发行方案的编写优劣酌情打分,满分不超过 20 分。
⑤发行期限及保障措施(10 分)
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制定详细的时间安排表,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需完成审核,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并在公司的要求时间内完
成发行。承销商以公开渠道获取的公司信息,优先立项的获得满分,
该项内容需要提供立项流程及表决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加以证明。
评委根据发行方案的编写优劣酌情打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⑥团队配置(15 分)
a(人员配置 5 分):承销团队配置齐全,提供团队相关人员的
简历、资质证书、所获荣誉的,项目负责人、业务人员具备公司债券
相关项目成功发行的经验,由评委根据团队配置情况打分,最高不超
过 5 分。
b(特殊人才 10 分):承销团队中配备有超过 6 年以上相关主管
部门任职经历,提供主管部门任职资格证明文件得 10 分。相关主管
部门包含证监会、交易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⑦到期偿债保障措施(5 分)
承销商需对债券到期之前的偿债资金提出可行的保障措施,评委
根据发行方案的编写优劣酌情打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各评委根据以上标准对公司债券进行评分,取所有评委总分的平
均值作为最后得分,如有并列的,以“③发行利率、承销费用” 评
分高者中标。
(三)竞谈时间、地点
本次竞谈时间、地点将在公告时间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
各单位参加谈判时须携带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争性谈判
文件 8 套。(正本 1 套,副本 7 套)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须包括:基本条件及评标标准各项中有关证明
材料及承诺,各单位根据情况可增加相关内容。
三、询价
(一)选聘原则
1.根据昆明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
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 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采用询价的方式选聘本次公司债发行的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和
律师事务所。
2.选聘的中介机构为评级机构一家。
(二)询价程序
1.公司通过网站发布选聘方案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以发布当日算起,截止日后投标无效。竞标人须按方案要求准备相关
材料,出具书面回复材料,若回复询价的竞标人少于 3 家的,公司需
重新发布公告;
2.回复材料包括竞标单位报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
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
需加盖公章;
3.由竞标人的报价决定最终成交价,报价最低的为本次发行的评
级机构。其中,报价最低的竞标人退出的,由报价次低的递补,并以
此类推;出现报价并列第一名的,将进行二次报价,若仍然相同,通
过抽签决定。
4.报价内容
发行公司债所需进行的主体评级、债项评级、跟踪评级产生的费
用,除上述费用外,公司均不承担其他费用。
(三)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
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评级机构;
(2)经有权部门认可,可从事发行公司债工作的评级业务;
(3)作为评级机构,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评级工作;
(4)近 3 年内没有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2.评审办法
以回复的报价中最低者中标。
(四)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