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年承接电信食堂超市货品二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年承接电信食堂超市货品二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2024年承揽电信食堂超市日用品类物资二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TF-MY-*******】),比选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承接食堂超市货品采购项目。本次货品采购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确定报价表所列物资单价且中选后按中选人中选份额及报价执行。在中选服务期截止金额未使用完或服务期未到金额使用完,原签订合同均废止,需重新组织采购比选】。
1.2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95.00万元(不含税)。
1.3 采购物资类别及标包情况:
1.3.1 本项目物资采购为:日用百货等物资。
1.3.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
1.4采购内容
【食堂超市日用百货等货品采购】
内 容 | 对应区域 | 预算采购不含税金额(万元) | 中选候选人数量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人份额 |
日用百货物资 | 绵阳现业 | 195.00 | 2 | 1 | 100% |
1.5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合同服务期结束后,若中选供应商年度考评满足比选人评比要求,评价结果为优秀、合作满意的,可视中选人采购需要延长服务期限,
并续签合同。
1.6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具体明细及要求见比选文件第七章 第二部分报价文件21.报价明细表。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组织。
2.1.2营业执照涵盖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等范围。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2.2.5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2.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4.2参选人不得将为比选人服务的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承担,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由参选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4日00:00至2024年6月5日24: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营坝金池小区中国通信服务办公211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可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4.6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0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营坝金池小区中国通信服务办公楼401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营坝金池小区中国通信服务办公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81*****111】
电子邮件:【********@qq.com】
比选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2024年6月3日
标签: 货品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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