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丰镇灯光舞台舞美租赁及氛围布置服务采购公告
锦丰镇灯光舞台舞美租赁及氛围布置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锦丰镇灯光舞台舞美租赁及氛围布置服务 JSZC-******-ZZFW-G2024-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5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ZFW-G2024-0005
项目名称:锦丰镇灯光舞台舞美租赁及氛围布置服务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0.******元(优惠率≥0%)
采购需求:
张家港市锦丰镇每年需进行舞台舞美、灯光、音响等租赁服务,因地区范围广、面积大、任务重等因素,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效率,统一规范化管理,现拟招供应商为锦丰镇人民政府提供舞美、灯光、音响租赁、展架搭建租赁、活动礼仪服务、氛围布置服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6-25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3.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182*****950。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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