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珠峰大剧院灯光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日喀则珠峰大剧院灯光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日喀则珠峰大剧院对剧院灯光维修改造进行采购,特邀请具备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评选活动。
比选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珠峰大剧院灯光维修改造项目
2.最高限价:13万元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报名
比选申请人于2024年6月3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前往日喀则市吉林南路3号西藏喜卡孜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胶装成册提交,逐页盖章):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结果、近两年(22年、23年)内类似业绩,近两年内(22年、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中标方式
4.1本次比选采用同等条件下低价中标方式。
4.2报名时需递交报价函,报价函必须单独密封并加盖鲜章。
4.3报价函格式及要求:(1)报价函必须单独密封、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报价函里需列出计费依据及相关系数(无计费文件依据需提供报价依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不正当竞争,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报价函里还应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内类似业绩等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材料;(4)封套上应注明“报价函”及: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比选单位名称、比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人公章);
4.4比选人在规定的报名、递交有效期内,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响应性文件;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6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6月3日前与西藏喜卡孜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达娃卓玛
联系号码:155*****667
西藏喜卡孜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标签: 灯光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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