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校内配电房系统所有涉及配电的设施设备(变压器2台高压柜12台低压柜15台直流屏1台高压电缆4根)日常运行进行每月按国家标准流程进行巡检维保1次,全年12次,做好相关维保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装盒。
(4)维保期内,配电房内高(低压柜)指示灯、低压柜操作把手(不含连接件)、螺栓、绝缘胶布等耗材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全年总价控制在500元以内,超过500元的部分由招标方承担。
3.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本次配电房维保服务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中标价不变,最多续签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工程等;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近三年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相似项目业绩(相似为政府、学校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响应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单,报价须为一次性报价,建议供应商实地踏勘现场了解(包括对询价公告提出全部维保服务的价格、增值税以及与此其相关的一切费用在内)。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4.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相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7.维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但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配电房系统配电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护,维保配置与应急处理(常用配件的报价及工具的配备),易耗品的更换情况。
8.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相关信用截图。
9.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后加盖骑缝章,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2024年6月11日上午10点前递交,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桐城路103号,总务处蔡老师,
138*****842。我校将按根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