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电动巡逻车及微型消防车”招标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电动巡逻车及微型消防车”招标公告

东莞深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动巡逻车及微型消防车CGXZ-2024-024 采购项目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采购内容:电动巡逻车及微型消防车,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署生效后,招标人在收到付款申请材料以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合同货物交付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收到付款申请材料以及剩余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支付合同总价款67%,质保金3%在电池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3、交货/服务地点: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凤岗段121号

4、合同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电池质保期结束之日止(电池质保:锂电池3年、铅酸蓄电池1年)。

5、质量要求:合格

6、其他要求:无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下属单位不合格供应商。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三、招标安排

1、如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在2024年6月11日14时00分之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ebs.szse.cn)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意向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文件命名为:“投标意向:CGXZ-2024-024+供应商全称”。

如投标人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账号,须尽快注册账号。注册账号后,请及时通知项目采购联系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提交投标意向函、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账号或未及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递交意向函时,须检查并确保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联系人信息中,已有意向函中所示的联系人信息,且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须一致。如果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电子签章。请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指引尽快申请数字认证证书。

4、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8时30分。

5、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东莞深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人:深圳市深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yejin@szse.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标公告附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意向函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查看附件:招标公告附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巡逻车 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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