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K547+300~K593+段施工监理招标BXEQJL标段

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K547+300~K593+段施工监理招标BXEQJL标段

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K547+300-K593+845.098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8〕79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1〕761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3〕1055号)文件批准。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自治区补助及自治区本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东北(起点桩号K542+900),顺接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公路终点,经毕克齐镇、察素齐镇、把什乡、陶思浩乡,终点位于呼和浩特与包头交界处协力气(终点桩号K593+845.098),顺接国道110线协力气至西北门起点。路线全长50.766公里,其中已完成4.4公里(K542+900-K547+300),本次实施K547+300-K593+845.098段工程,全长46.366公里,新建19.62公里、利用既有旧路26.746公里。在秃力亥、毛脑亥分别设置1处互通立交。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如下:

标段号

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服务期限

BXEQJL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合同文件的规定,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履行相关监理职责,对标段范围内(不含涉铁路段工程)全部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及附属设施等)、绿化、环保等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60个月,施工期监理36个月,缺陷责任监理24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监理准备期自签订合同协议书至开工令签发日期止。(开标记录表填写109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除仅承担机电工程监理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机电工程监理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企业名录;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自有或依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由投标人出具的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中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量比例应最大,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工程内容必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及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2024 年 6 月 8 日(北京时间)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渠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jnmxm@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上午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3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

5.4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7.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

邮 编:******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7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 系 人:钱先生

电 话:173*****276

邮 箱:hjnmxm@163.com

9. 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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