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电解银催化剂(结晶银)承揽加工招标公告

金属电解银催化剂(结晶银)承揽加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H-*******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本项目为金属电解银催化剂(结晶银)承揽加工再生处理,用于吉林石化公司6万吨/年甲醛装置。本次招标为2016年7-12月份计划使用量,加工数量为0.6吨,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已由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所投产品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准入资格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入网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近10年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安全生产的质量问题。参与竞标供应商需较好的经济实力,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5、投标人须取得环评验收合格批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在国内同规模(6万吨/年)及以上甲醛装置(尾气循环法工艺)上的运行使用良好业绩记录,提供的业绩(与本次所供产品为同型号产品)应附用户的业绩证明和供货合同,方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中还应包括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有限业绩下限1笔。7、投标人须具备较完善的旧电解银催化剂再生加工能力,加工能力须达到200公斤/天以上,装置使用过的废旧催化剂由投标人回收加工。如有必要,须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8、制造商需提供ISO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合同形式及付款条件:签订2016年下半年三集中框架协议,按买方工厂实际领用量结算。付款40%电汇、60%承兑汇票(三集中)。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7-01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7-07 17:00:00.0
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2、招标文件每套售 100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0504招标文件”。3、请认真阅读附件“营改增重要提示”,须填写附件“投标人开票信息表”。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7-22 09: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30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050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6-07-22 09:00:00.0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邮编:132021
联系人:顾冰馨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jh_zbfs1@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账号:080 2212 0090 0000 02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金属 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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